从哈萨克民族中传来的一种羊肉食用法,因用手抓吃,故得名。做法较简单,即先将带骨的羊肉剁成块,放入清水中煮熟,捞出后上面撒上洋葱末、盐、再浇点滚汤即成。
特点:
这种肉味道清纯软嫩,油香不腻,既可吃肉,又可喝汤,不仅是本地人喜欢享用的食物,更是招待远方来客的美食。特别用小羊肉煮出的,谓之“羔羊肉”,其美味则更具上乘。
手抓肉是新疆全境、内蒙、东北,如那拉提草原、呼伦贝尔草原、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即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牧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抓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抓肉多指手抓羊肉而言。
手抓肉是草原牧民最常用和最喜欢的餐食,也是他们招待客人必不可少的食品。常年似乎已形成这样一种概念,即到草原观光旅游不吃一顿手抓肉就算没完全领略到草原食俗风味和情趣,虚此一行。牧民不用手抓肉招待客人,就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心意。因此,用手抓羊肉款待远方客人,在牧区已成为一种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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