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灵芝是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的特产。冠县灵芝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特点:
灵芝外形呈伞状,菌盖肾形、半圆形或近圆形,为多孔菌科真菌灵芝的子实体。具有补气安神、止咳平喘的功效,用于眩晕不眠、心悸气短、虚劳咳喘。
冠县灵芝的质量技术要求:
一、菌种
采用本地筛选、驯化、培育,经多年栽培试验,经菌种管理部门确认其种性适合在本地栽培,具有较高药用价值的菌株。
二、栽培基质
培养料应符合行业及地方关于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培养料含水量60%至65%,ph值5.0至6.0。
三、生产技术要求
1.灭菌:装袋后灭菌,灭菌温度至100℃时维持10小时至12小时。
2.接种:料袋温度下降至30℃以下时接种。
3.培养: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70%以下,温度保持在24℃至28℃。7天至10天翻袋1次,及时清除处理污染料袋。25天至30天菌丝发满料袋。
4.出芝管理:4月下旬至10月中旬出芝。在大棚内作畦,畦宽75cm至80cm,菌袋间距2cm至3cm。覆土至菌袋口0.5cm以下,覆土后喷水清土,2天后剪掉袋口部位塑料袋。覆土后温度控制在22℃至30℃,空气相对湿度85%至90%。
5.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加工
灵芝留柄1.5cm至2.0cm,剪下菌盖,自然晒干或在40℃至60℃温度下烘干,使水分降至12%至13%。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菌盖红褐色或棕褐色,表面附着孢子粉,除鹿角灵芝外菌盖直径≥6cm,菌盖厚度≥0.8cm;菌柄粗壮,有光泽,长度≤2cm。
2.理化指标:灰分≤1.0%,粗蛋白≥7.0%,粗脂肪0.70%至0.85%。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发展:
冠县位于鲁西平原,气候四季鲜明,适宜灵芝的人工种植。该县灵芝种植推广开始于1991年到2005年灵芝大棚由几十个发展到了3000多个。冠县店子镇素有灵芝之乡的美誉,灵芝产量占全国三成,是重要的灵芝生产基地。冠县种植的灵芝被农业部质量安全监测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冠县也成为了中科院的“灵芝产业化基地”。
2013年,冠县优质农产品协会申报的“冠县灵芝”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号为:12370639。
冠县灵芝产地范围为山东省冠县现辖行政区域 。
冠县灵芝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冠县灵芝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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